報名須知與退費辦法

音樂之家 藝聲家(下稱本公司)團體/個別 課程與空間租借規範同意書

為確保課堂、商品與服務品質,本人暸解並同意並遵守下列參加條款所有相關規定:

  1. 本公司所有課程與商品經售出後,若後續有退費事宜,恕另收取額外費用,如:服務費、匯款手續費等,敬請海涵!各項收費方式如下:團體班(完整一期) 與樂器都須先以匯款、臨櫃現金、刷卡(當月額度上限內)等方式進行繳費。樂器耗材配件、個別課僅提供匯款與臨櫃現金的收費服務。
  2. 本人暸解並同意「團體課」「個別課」無法進行轉換。
  3. 店內樂器,切勿自行拿取,如需借用店內樂器請洽櫃檯人員。課程中借用之樂器若因人為疏失導致樂器、設備等財產損傷,須負擔其損害程度相對合理之維修費用。若嚴重損害導致無法做後續租售使用,則需以相同型號、規格、品項、數量之新品賠償費用。
  4. 若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地方政府宣布停班停課,則當次課程順延一週。
  5. 開課後若因故須暫停課程,予以將課程『保留』3個月,需在期限前『主動』通知復課意願,否則視同放棄課程。計算課堂數目與期限以通知當下開始計算。
  6. 課程中若出現嚴重干擾課程進行遭屢勸不聽者,導致課程、營業無法正常進行等,為維護其他學員與本公司權益,本公司將要求其學員退籍並不得異議,亦不作任何退費補償。
  7. 本公司工作人員可於課程中拍照或錄影,拍攝的素材有可能被用於本公司未來的宣傳圖片、影片,並被發表在平面、網路、電視或其他媒體平台。
  8. 凡購買本公司商品均屬原廠正品,部分商品有原廠保證書以及保固,購買當下請現場檢查商品是否有瑕疵,貴重物品一旦售出恕不做退換貨服務。
  9. 學生繳納費用後離課者,依照補習班退費規定辦理退費並酌收500元手續費
    •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60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95%。但所收取之5%部分逾新臺幣一千元部分,仍應退還。
    •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59日至實際開課日當天課程開始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90%。但所收取之10%部分逾新臺幣一千元部分,仍應退還。
    •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當天課程結束後,第二日(次)上課前(不含當次)提出退費申請者,本公司應退還當期課程繳納費用總額70%。
    • 學生於開課日期起第2次上課後且未逾全期1/3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者,本公司應退還當期課程繳納費用總額50%。
    • 學生於實際開課期間已逾全期1/3者,本公司所收取當期課程繳納費用全數不予退還。
  10. 「團體課」須於課程前三日營業時間結束前,以致電、親臨櫃檯或LINE官方,擇一管道請假,才能享有補課機制。若為臨時傷病、喪假則不在此限。
  11. 「團體課」補課由兩種方式進行:1.團練錄影連結。2.程度相近同樂器團班之時段進行,須於當期課程結束前『主動』與本公司預約確認補課時間,逾期視同放棄補課權利。
  12. 「團體課」若當次請假人數超過班級人數的1/2,則當次課程延後一週,當期延後以4次為限,延期4次後不論多少團員請假,則堂數將會照算。
  13. 「團體課」若未滿4人(含)則視情況拆班或停班。、
  14. 「團體課」學員若須額外進行個別課補強,可評估需求以1堂報名授課。
  15.   「團體課」學員若1週內未表明續班的意願,則取消續班優惠並放棄原時段時間與空間。
  16. 「個別課」學員每期以4堂課為購買堂數。
  17. 「個別課」/「空間租借」若時間變更或取消,須於課程前三日營業時間結束前,以致電、親臨櫃檯或LINE官方,擇一管道進行請假、變更或取消,否則會產生50元的服務費。
  18. 「個別課」為保障教師權益,假最晚須於上課前一日營業時間結束前,若無,則須收取50元的服務費,且該次的課程費用照常計算。
  19. 本公司保有所有課程規劃變更之權利包括場地、師資、樂器使用等。
  20. 本人已詳細閱讀此份同意書,同意並願意遵守團員須知,徹底了解其內容。